2016-09-02

漫谈言论自由与公域私域


@某君: 我对你下午在群里谈论的言论自由话题很感兴趣,在此谈点我的个人浅见:
若要谈论言论自由的范围,首先要弄清楚“公域”“私域”的概念。属于某个人或某些人拥有的区域就是私域,而由全体成员共同拥有的则为公域。比如每个人的家是属于私域,公共场所自然是公域,而现代文明国家其本身也是属于公域。
在私域里的财产包括言论等,都属于个人的范围,在个人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上,任何其他人包括政府都无权干涉。把此概念引申到网络上面,在个人网页、个人公众号及个人微信朋友圈等范围,都是属于私域;而个人或团体建立的网站论坛或微信群等等,也应该属于私域的一种扩展形式;所以管理者有权限制该私域里的言论范围,包括限制某种言行,对违反者可以踢走等等。从原则上来说,只要是不违法不违规的言论,他人包括政府都无权干涉,否则就是违法行为。若政府认为该私域违法,无论那是实物的房子还是个人的言论,都应该通过法律程序(比如法庭裁决)后才可拆除或取缔;因此我认为某些微信群的突然被封被删就是违法行为。但大家都很清楚目前我们对此类做法无可奈何。因此,对于一些有可能危及到这群存亡的言论,就很有必要加以限制及时制止,若不听劝告的就应该踢出,以免影响了整个群的生存。虽然这违背了言论自由的宗旨,但两害相权取其轻,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。
值得注意的是,我们联盟昨天成功抵制了“颂毛会”之后,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关注。我查看到联盟网站的客流量大增,这群里的新群友也在不断增加,这就难免会有鱼龙混杂的情况,有些头脑清醒的群友提醒要防范居心不良的人混进来。不过我认为这是防不胜防的,而且我们只要坚持本联盟的宗旨,光明磊落地抵制毛毒清除毛毒,而不去涉及敏感的话题,不要授人以柄,那就根本不需要防什么。我提请大家不要忘了希特勒啤酒店政变事件,独裁者是无所不用其极的。
抱歉上面扯远了,现在回到主题。如果某些网站或微信群是团体设立的,那对于这个团体内的人来说,它就属于公域的范围,因为它是属于这个团体里面的人所共同拥有;当它对外的时候,那是以这个团体的名义去承担责任义务及享受荣誉等等。在该团体的这个公域里面,管理者必须要按照其宗旨去管理运作;若要改变其宗旨的,那也应该先获得该团体的大部分人同意,否则就很容易因其违背大部分人的意愿,从而引起那些不认同的人离开而分崩离析。
若从国家的层面来说,一个国家的管理者就应该顺从民意,否则,虽然人民无法离开这个国家,但却可以去推翻这个政权,比如辛亥革命就导致了大清皇朝的倒台。若是一个国家的管理者把国家当做自家,把公域当成私域,那就很容易会祸国殃民贻害无穷。
毛曾经是一个国家的管理者,他的言行想必在这群里的大多数人都很清楚,他就是错把公域当私域并胡作非为,把一个国家当做他个人理论的试验场!若是他在自己家里搞文革没问题,要大炼钢也没问题,大不了就是把他自己家里的锅给砸了,把他自己的家弄得乌烟瘴气,但一个国家怎能让他如此为所欲为?!当然,形成毛如此无法无天的机制才是最重要的病根,不过此文已经越写越长了,而且这也已经超出本文的范围,就此打住。
我们都是在毛思想的光辉雨露下长大的,毛毒从小就早已渗透到我们的血管里,我自认为是经过了民主意识的启蒙,但我的身上依然残留着不少毛毒素,稍不留神就会冒出来为害,幸好我无权无势而危害不大,但对有权有势者最好还是要多加警惕。因此我很希望本联盟秉承初衷,守护澳洲价值,抵制并清除毛毒。

文森 2016-9-2 更多的文章请看《文森博客》微信:vwunet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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