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注:此文是在“澳洲价值守护联盟”与联盟群里的成员商讨)
农民兄弟:
农民兄弟:
我理解你的感受,因为我们都是从专制体制下走过来的,对什么是民主与法治的理解和感受也许各有不同。我并没有专门研究过这方面的问题,但看到你给我留言及你跟群友的争论涉及到这方面问题,我仅谈点个人的浅见,希望你能与你商讨。
我
在《漫谈言论自由与公域私域》里就谈过,若该微信群是团体设立的,那对于这个团体内的人来说,它就属于公域的范围,因为它是属于这个团体里面的人所共同拥
有。其实,只要是使用该团体名义的任何东西,都应该是属于该团体内的所有成员。也就是说,无论是微信群、网站、注册名等等,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方式私自占
有,否则就是侵犯了该团体所有人的利益。比如,若某人私自注册联盟名义并以此要挟,那就是属于此类行为。同理,若是微信群主利用其权力而出于私人目的踢人
等,也是属于此类行为。
对于此类行为最合适的做法,就是根据该团体的章程对其进行处罚甚至剥夺其权力或利益。我个人认为,我们联盟是一个新成立的是而且很松散的团体,在许多方面都还很不完善,至今是只有群规而还没有章程,所以目前只能按照现有的群规来处理,至于以后的其他情况我无法预料。
若你认为群主是违反群规的踢人,你应该有权提出抗议,甚至可以组织更多的群友弹劾群主,要求撤换群主等等。我认为在正常的民主环境下,只要你有足够数量的拥护者,你甚至可以取而代之。同理,若是你认为目前的群规是不合理的,你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要求修改群规等等。
在
另一方面,大家都必须要按照现有的群规执行,若是违反群规的,群主就有权力去制止某些言行,包括踢人等等。对此你可以保留个人意见,但却无权干涉。同理,
若是群体有新决议而你个人并不同意的,你也可以保留个人意见,但却必须执行。若非如此的,这团体就是一盘散沙,整天就会因为个别人有不同的意见而争论不
休,那结果就什么事都干不成了。
我想这恐怕就是在目前情况下,在微信群里所能做到的民主和法治吧。
当然,若是对以上的做法都不满意的,那你还可以选择自己离开,毕竟这只是一个很松散团体,任何人都可以随时离开。
(注明:以上言论并不特指任何人,希望不要因此产生误解。若有不同意见,欢迎理性讨论。)
文森 2016.9.22
文森 2016.9.22
附: 《漫谈言论自由与公域私域》
@文森 尊敬的文森兄长
只从读了你的如何对待不同群友意见的 那篇文章后就被您那睿智的思维宽厚的品德所折服
今天 我在这里吼叫一天 能得到您以上文章的指教 真是我的荣幸
完全值了 是的 我完全认可您的教诲 我虽不是千里马
但能遇到你这位伯乐 这是缘分
我与本群任何人无怨无仇 只是今朝临时起意 啰嗦几句 结果引来一身的麻烦 几次险陷被踢的泥潭虎口.....
但也遇到仗义 明事理的网友@雨月物語 @建徳和人 二人的仗义执言力挺 谢谢你们
我知道 你们与我素未谋面 也不是朋友圈朋友 你们挺得不是我
你们挺得是一个理儿 挺得是对真正民主的殷切期望 ....
这篇文章之后 将不再提起此事 到此结束 如果识趣的有心人也不要再往上冲.....
另外一个人需要感谢 @Soul41-澳洲公务员 群主大哥 今天特别对不起给你带来了如此大的麻烦
每一篇文章发出后 我都揪心 群主大哥这要经受多大压力啊
谢谢你 好大哥 你的风度和厚德赢得了我的敬佩 以后不会再给你出难题啦 以后你的事 就是弟弟我的事 力挺你为民主事业冲锋陷阵 不说别的 谢谢各位
农民兄弟2016 9 22
@农民兄弟 你过誉了,我愧不敢当。很高兴你也认同我的观点,一起携手前行吧
文森 2016.9.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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